《北京靜電機租賃規則》的中國實踐研討會舉行

《北京規則》的中國實踐研討會舉行發佈時間:2017-12-01 10:44 星期五來源:法制日報——法制網法制網訊 記者黃潔 實習生馬夢婕 1985年12月,聯合國大會通過瞭《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》,因該規則於1984年5月在北京召開的“青少年犯罪與司法”專題會議上討論、修改和定稿,故又得名《北京規則》。11月14日,為實現《北京規則》與中國實踐的深度融合、推動新時代中國未檢事業的發展,中國檢察學研究會未成年人檢察專業委員會圍繞《北京規則》的中國實踐組織召開研討會,理論界的學術大傢和實務界的司法專傢齊聚一堂,共同推動國際規則與中國實踐的深度融合。

會議共分為“《北京規則》的域外實踐與啟示”“《北京規則》與未成年人檢察的專業化”“未成年人檢察專業化與配套體系建設”3個研討單元。與會專傢及檢察官、法官、警官等實務界人士分別發表瞭自己的見解。

針對我國少年司法制度起步較晚,很多基礎法律制度還隸屬於成人法律中的現狀,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宋英輝強調瞭未檢機關獨立的重要性,並提出未來少年司法的考評體系一定要與成年人區別開來。“成人司法主要解決證據事實法律問題,未成年人檢察部門更多的是幫教犯罪人、保護被害人,對接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。”宋英輝說,適用成年人司法處理未成年人案件會增加其回歸社會的難度,幹預不恰當不僅會影響未成年人人格的形成,還會增加其再犯罪的幾率。隻有加強少年司法機構專業化建設,才是對司法改革“尊重客觀規律”理念的遵循。

對此,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吳宏耀持有同樣觀點。吳宏耀認為,我國傳統刑法以“行為”為中心,強調行為與罪責相適應。但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基本理念是以“人”為核心,強調“少年利益最大化”原則、強調教育和矯正以及處置手段的個別化。與西方不同,我國檢察機關在司法體系中扮演著更重要的角色,因此除瞭辦案理念的專業化之外,還需賦予檢察機關調動社會各方力量的權力,使社會參與也實現專業化。

在討論如何將《北京規則》落實到中國未成年人檢察事業的具體實踐中時,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未檢部主任嶽慧青提出瞭自己的觀點,她認為,對涉罪未成年人案件除瞭強調定罪量刑的準確性之外,還需要就未成年人的成長經歷、傢庭背景、性格特點等開展社會調查,瞭解其犯罪成因。特別是在刑事案件的辦理中,要進行審前過濾以及羈押必要性審查,對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人要協調有關方面進行教育矯治。對於“專業化”,嶽慧青認為,專業化的實現需要基層形成專業機構、專業化辦案、專業化制度建設、專業化配套體系建設等方面的基礎建設,形成未成年人檢察專門業務、專門隊伍、專門辦案場所及工具、專門立法、專門配套的社會知識體系。同時也需要推動未成年人立法完善,為未成年人檢察專業化提供法律支撐,推動單行法設立未成年人專章以形成兒童福利法以及少年法。

在此次研討會上,各界法學傢和實務界人士分別介紹瞭國外少年司法的經驗,並對涉罪未成年人觀護體系建設、未成年人審判、警務、法律援助、刑罰執行等具體制度進行瞭廣泛而深入的交流。

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表示,應準確把握新時代未檢發展方向,以專業化台北靜電油煙處理機租賃建設為基礎、規范化建設為保障、社會化配套體系建設為支撐,建立健全未檢工作體系和業務類別,完善中國特色未檢制度,建立專門機構、專門職能、專門程序、專門隊伍、專門設施、專門支持體系、專門評價體系並駕齊驅的中國特色未檢工作體制機制。同時,應持續加強未檢理論研究,不斷深化對未檢工作規律的認識,及時回應少年司法實踐訴求,不斷增強理論研究的針對性和時效性,推動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未檢理論體系,著力推出一批高質量的能夠產生實際影響的重要研究成果。

責任編輯:莫亞奇7409315

新竹靜電機出租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fnbp9de8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